中华诗词(诗歌)是中华国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诗影艺术是运用现代数码技术,将中华诗词(诗歌)作品与摄影作品有机结合,融为一体的跨媒体的新型艺术形式,在传承弘扬中华诗词(诗歌)中有其独特的功能。探讨其独特功能、创作原则及传播途径,对传承弘扬中华诗词(诗歌)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尝试研究和探索中华诗影艺术有五年多了。下面,就中华诗影艺术的有关问题谈谈拙见,并求教于大家。
一﹑中华诗影艺术在传承弘扬中华诗词(诗歌)中的独特功能
中华诗影艺术是中华诗词(诗歌)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产物,是艺术创新的结果,所以中华诗影艺术不仅具有诗歌艺术的特性,还具有摄影艺术的特性,而且二者的相互交融,使得诗和影的艺术表现形式及艺术意境从广度和深度上得到了有效的拓展升华,使其更具独特的艺术表现魅力,在传承弘扬中华诗词(诗歌)中有着独特的功能。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具有升华作品主题的独特功能。
诗影艺术因其既有文字载体,又有二维的视觉影像,故能让作品主题全景式地得到表达,从而弥补了文字载体的不足,使作品主的表达的空间得以拓展和升华。
其二,具有拓宽受众的独特功能。
摄影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因此,与摄影联姻的诗影艺术能够随着摄影这一载体“飞入寻常百姓家”。
其三,具有吸引更多传承者的独特功能。
因摄影简便易学,上至年迈者,下至小娃娃,都可拿起傻瓜相机和手机拍照并可随拍随看,更易让参与者享受参与的乐趣,因而参与者众多。倘若为其配上几句诗或是顺口溜,其效果就大不相同。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就能吸引更多人成为中华诗词(诗歌)的传承者。
另外,摄影作品因其增添了诗歌艺术元素,对意境的提升和艺术感染力的增强亦是显而易见的。
二、中华诗影艺术作品创作应遵循的原则
在对诗影艺术有一定了解后,有的朋友可能会问,诗影艺术作品创作应遵循哪些原则呢?我以为,诗影艺术作品创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其一,必须遵循相融性原则。
诗影作品中的诗和影的相融性即是所表现的主题和内容必须相融,不能诗的主题和影的主题互不相融,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
其二,必须遵循协调性原则。
诗影作品中的诗和影所表现的形式必须协调。这就是说,一首诗,必须根据摄影作品的构图和光影,恰到好处地与摄影作品互相协调,绝不可破坏摄影作品的构图和光影效果。
其三,必须遵循拓展性原则。
也就是说,诗影作品中的诗和影融合后必须能拓展二者的艺术广度和深度。
诗影艺术作品的创作只有符合上述三条原则,才能创作出较为成功的的诗影作品。
三、中华诗影艺术的传播途径
结合五年多来对诗影艺术研究推广的体会,我认为须从以下途径对诗影艺术进行传播和推广。
1.可通过举办诗影艺术作品竞赛和诗影艺术作品展览进行传播和推广。
通过举办作品竞赛和作品展览进行传播和推广,是一条受众广、易操作的途径。五年多来,在政府文化部门、社会团体和各界朋友的大力支持下,从2010年起,我们通过组织诗影艺术作品竞赛的形式进行推广,收到了较好效果。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湖北日报、香港凤凰网等媒体均刊载了相关新闻。
2.可通过与基层文化和公共文化建设相结合的途径进行传播和推广。
中华诗影艺术因其兼具诗歌和摄影的特性,所以能较快融入基层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社区文化活动,与企业文化、机关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与人们的业余兴趣爱好相结合,被人们广泛接受和广泛参与。
3.可通过与旅游文化建设相结合的途径进行传播和推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青睐。若与旅游联姻,必将吸引人们更广泛地参与,使参与者在进行了旅游观光时,满足了自己的兴趣爱好。同时,使中华诗词艺术得到较好较快地传播和推广,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文为中华诗词学会全国第29届中华诗词研讨会优秀论文,作者系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诗影艺术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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