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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杯风采
聂绀弩诗词奖评奖条例
   以中国当代著名诗人聂绀弩先生命名的聂绀弩诗词奖,是由湖北省荆门聂绀弩诗词研究基金会发起并筹资设立,由中华文化促进会、中华诗词学会、光明日报社、《诗刊》社、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湖北省作家协会、湖北省中华文化促进会、湖北省诗词学会、湖北省荆门聂绀弩诗词研究基金会等九单位共同设立的古体诗词专项奖。该奖宗旨是:面向“两岸四地”和世界华人诗坛,鼓励当代诗词创作与评论,促进湖北荆门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让中华诗词走向大众,走向未来,进一步推动中华诗词的复兴、繁荣与创新。

一、指导思想

聂绀弩诗词奖的评选以传承和普及中华诗词、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为宗旨,鼓励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民众的诗词创作,坚持公正性,注重导向性,评选出优秀的当代诗人和诗词评论家。

二、奖项设置

聂绀弩诗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设奖5名。其中,聂绀弩诗词成就奖1名,奖金5万元,是在传统诗词创作与诗词研究方面都有较深造诣者;聂绀弩诗词创作奖2名,奖金每人1万元,是在传统诗词创作方面有较深造诣者;聂绀弩诗词评论奖2名,奖金每人1万元,是在传统诗词研究方面有较深造诣者。后述两个奖项,在同等条件下,双栖诗人(既从事传统诗词创作,又从事传统诗词研究者)优先。

三、评选范围

评奖活动面向“两岸四地”和世界各地的中华诗词创作者和研究者。

四、评选条件

参评作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

1.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50首以上诗词作品或有1本以上(含1本)公开出版的诗词集;

2.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3篇)当代诗词研究或评论文章。

五、评奖机构

聂绀弩诗词奖设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和评奖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组委会负责评奖的组织工作,并建立由海内外诗词界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库。根据不同的评审阶段,依次由初评委、复评委(即通讯评委)和终评委负责评审。终评委成员不少于9人,不固定设置,由组委会从评委库中选取。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

六、评选程序

1.凡具备条件者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地诗词组织)或专家推荐,也可以自荐。

2.由“聂奖”组委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按照《聂绀弩诗词奖评奖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程序,依次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3.终评委评定后,通过媒体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评奖纪律

1.坚持公开透明的评选标准,确保评奖的公正性。

2.坚决防止和纠正评奖中的不正之风,凡发现有行贿和人情请托的参评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评奖资格;凡发现有受贿及接受人情好处的评委或工作人员,经查证后一律取消评委或工作人员资格。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作品参评的评委和工作人员,必须回避。若发现隐瞒者,取消其评委、工作人员资格;同时,取消其参评资格。

八、颁  

聂绀弩诗词奖的首届评奖活动于2013年开始,每两年举办一次。聂绀弩诗词奖的颁奖活动与“海峡两岸中华诗词论坛”结合举行,具体在评奖后的第二年实施,即自2013年开始,每逢单数年份评奖,每逢双数年份颁奖。

九、附  

1.创办《心潮诗词评论》杂志,发表聂绀弩诗词奖与“海峡两岸中华诗词论坛”的相关研究成果。

2.《聂绀弩诗词奖评奖条例》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具体事宜,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公告。

3.本办法由聂绀弩诗词奖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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